真的吗?难道中国统一梦如此容易梦想成真?几十年来中共为了完成统一大业,费尽心思,付出代价,甚至受尽委屈,尽管国力强大,都无济于事,台湾始终若即若离,有时还渐行渐远。真是欲爱不得,欲罢不能。中共就应以退为进,暂时懒得去理睬台湾,让台湾如娇贵女子,顾影自怜,而如同以前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样,再一心领导好全新的全民主共产主义事业,使中国成为名副其实的共产主义国家,不只是在经济方面(即使经济,也是民主真经济),而是在政治、精神等全面上进,
当中国梦想成真,高尚的吸引世界时,台湾自会倒过来如织女追求牛郎,统一于中国大家庭,还大方的要倒贴嫁妆。财大气不粗的中共当然不在乎那些嫁妆,只是有点为难了:各国都追求归聚而来了,您台湾也得遵循先来后到吧?台湾会耍“特权”了:我们不是具有同胞的优势吗?
第一节 台湾的所谓优势
台湾本为弹丸之地,资源贫乏,孤立海天一隅,台风、地震肆虐,并不具备天时地利之宜,虽然人口仅占中国大陆的1/63,面积仅为大陆的1/266,但按照传统经济标准,却创造了相当惊人财富,曾经几乎相当于大陆总收入的1/3,台湾人民似乎无愧为中华儿女的先锋、模范!这就造成了台湾当局乃至人民相对于大陆自恃有优势而自视清高,对大陆往往不屑一顾,甚至有的人拒绝承认自己是中国人。然而,依照本书所揭示的真正科学、正义标准,台湾的这些优势并不具备,甚至本身就是劣势。
一、政治优势——实际上主要是宪政缺陷
政治上,台湾虽然早已实行了较完整的直接选举体系,使间接民主的基础得以巩固,并颁布了公民投票法,向直接民主迈出了一大步,但是仍然称不上民主体制,连直接民主制都欠缺大半。
笔者原本也是“国父”孙中山的忠实敬仰者,其五权宪法不失为民主宪政的一大创新,但我们不能迷信权威,放任其本身固有的缺陷与现行配套规定的流弊。限于本书的主题及笔者对台湾现状无切身了解,不便多论,只结合长期影响海内外的前总统陈水扁涉嫌贪贿案等,据实剖析其宪政法理。
本来贪污腐化是专制霸权的产物,民主政制理论上是难发生贪腐的,因为在全民平等参与决策下不会故意或过失留下较大隐患、漏洞而让当权者可钻,至少在全民直接选举加罢免的制约下,当权者不敢不易贪贿。纵观半民主国际的先驱都相当清廉、高效。台湾自开放党禁起已是标准的间接民主社会,民进党从民间团体一跃而成执政党,陈水扁先生也从一介平民、律师荣登总统宝座,本应顺应民心、引导民意,弘扬天地正义、重振台海华夏,何以却爆出他贪腐的惊天大案,甚至传出的贪腐频率、数额还超过霸权国家已决的巨贪,实在使台湾威信遭贬(扁)、使民主政制蒙羞(秀)!对此,如不能尽快从理论上理顺,实难伸张民主之正义,澄清民主与霸权之区别。
其实,陈前总统涉嫌贪污受贿等罪案决非民主制的过错,恰恰相反,是因台湾宪法远不够民主的逻辑恶果。
(一)台湾远非直接民主制。
直接民主主要要求公民有权行使创制与复决的对事权,这权力是完全的,至高无上的,且应该能够自由方便行使。反观台湾在2003年以前一直无对事权,虽然后来制定了对事权的法律,但仍有名不正、言不顺的桎梏。
1、名不正。名义上称为所谓公民投票法。
当代间接民主代议制因弊端日现、久成固疾,使民众投票率不断走低,甚至厌烦时,对此名称的法律在感情上较难亲近、理会。本应旗帜鲜明的称为全民公决法,或创制复决法或人民主权法。故,实为名不正。
2、言不顺。表现在:
(1)、程序局限:设置了过高的公民提案门槛。公民提出普通法案就得征集五十万选民连署,提出宪法修正案更得百万选民连署才能成为正式草案,交付议会或全民表决。别说区区台湾总共选民也不过几百万,就算在中国几亿选民中,单靠普通公民也很难完成如此高的人数附议,如此就使人民事实上难以成行主权,也就望而却步,望洋兴叹,久而久之该法就被大多数人民所遗忘,以致许多台湾人至今并不知有此本为民主制最重要的法律!简直落入霸权国家的走形式主义的窠臼。而在瑞士等直接民主国家,普通法律仅需五万人、宪法案仅需十万人连署,而在瑞士各州、镇、村等基层,人民直接决策更容易方便,可以随时随地召开民众大会来讨论决定本区大事。故,瑞士国民政治热情洋溢,全民参政议政蔚然成风,政党左右政治、议会争斗内耗的情况几乎没有,游行示威也很少发生,近千年直接民主运作以来从无发生政府与人民的流血冲突。当然,任何设置门槛都有背民主本义,也必然导致社会发展不顺、民心民力难聚,以致瑞士至今发展也远不尽人意。
本来任何公民个人都有权直接作主,只是需要最终获得过半数人民的认可,并非作出动议时就得获得众多人民的附议,那有失平等——议员或政客个人有权随时提出法律等议案,难道普通公民个人只及议员或政客个人的万分之一?民主制当然不是搞平均主义,即使普通公民提出议案的权力与议员相同,也丝毫不会排斥议员的专职权力与机会,何况,议员政客还有着诸多相关的特权,如调查、演讲等。故,台湾应本着民主本义废除一切公民提议的门槛,至少应该本着方便群众,宽进严出来规定合适的准入数额。从中华民国初年湖南省制定的省宪法就规定了全民创制与复决权,只需获得1%选民的连署即可成法案,但实际上,行宪几年来并无创制或复决立法成行过,可见,1%的连署比例已过高了,又岂能还实行几乎10%的比例呢?
本来,允许人民自行尝试立法,可培养他们关心公共事业的精神,符合国父天下为公的理念;而且,是否能成为法案,均由人民自己负担相关经费,人民自会衡量,既不会盲目、偏激,也不会增加国民负担,百利而无一害,故,无严格限制之理。如果人民对政治望而却步,只是一心钻研经济,那么,这种经济活动必然常常不依法律轨道,而流于投机取巧或盲目,易致经济危机或社会危害。因为人间的任何活动包括经济活动都应事先有相应规则与轨道,经济列车才能正常顺利高速运行,故,政治与经济本是密不可分,经济首先、主要就靠政治立法、决策、管理而来,全民高度投身政治才能最大最好的开拓创新经济及文化精神财富。瑞士国民从未把创制、复决之立法权只当作与经济无关的政治,而是把它作为经济的主要与根本途径来热情参与,才使瑞士这一本应为世界最贫穷的国家一直成为各方面都最和谐富有的国家、世外桃源,如同阿尔卑斯山峰那纯洁美好的天国瑶池。
(2)、实体局限:台湾公民投票法又规定对政府预算、租税、投资、薪俸及人事事项不得公决。本来民主的本义就是主权在民,而主权是无限制的,除非是违反民主本身的事项,故,对全民公决的限制只应有:一在程序上不得导致丧失民主制,二在实体上不得使现有民主量不增反减或事实上难行了。前者就包括不得允许握有直接武装力量的行政及军方首长终身制而会侵犯或威胁到民主制,不得放弃或减弱直接民主的两大政权,也不得违背民主的基础:完全的平等、充分的自由等,就如自由的最低防线是:不得自由得让自己丧失了自由。种族歧视与国别限制特别是一国两府中对各自人民的相互排斥,都是违背民主之平等权的准则;后者就包括不得为地方利益并只经本地区居民同意就脱离国家而独立,不得无正当理由排斥加入整个国家、世界乃至宇宙最大范围的民主,因为民主本无国界、界限,应是自然的永远向前。
尽管当代有不少民主国家对公决给予了类似的限制,但那都是代议制间接民主的自私自利或保守局限,不合民主本义,也就导致弊端连连,而考诸瑞士及美国一些州对公决事项限制极少,其道理也显而易见:
如预算,公众之事就是每个公民自己之事,公民自然也必然会奉献需要的预算让政府能顺利完成,相反,只由朝野政党操纵的议会常因在野党难免的为反对而反对,而故意无理由卡住,久拖不决,或迫其改变得难以完成,以致还一再闹出事实上担负世界经济、金融乃至政治基本责任的美国联邦政府都因预算不到位而“罢工”的悲哀、丑陋、毫无幽默感的恶作剧。
如征税,鉴于税收是政府存在的基本,为防民众为了免税而公决致使政府无法存在运行,对征税的议题似乎可不得公决。其实与预算同理,人民同样不会故意刁难政府——自己全民,反而会解决其无数弊端,创新出政府兴办民主经济创收大道。人民可以多储存财富于自己的政府,但决不能任政府公仆侵吞。
如政府投资,对政府一般性投资如同收税的原理,人民可不干涉,但对事关国计民生、重大环境保护的投资,人民理当可复决或创制,而且,对任何政府投资特别是未经公决的投资,人民应有审查乃至改变的公决权,以保民财,遏制贪渎;对于民间社会急需但政府怠于行政者,如街道少绿化、房屋破旧不堪,有损整体,大煞风景等,至少本地居民应有权提起公决以促成行。对此,专制独裁政府对此只是凭行政命令强拆,虽然效率很高,但总是掩盖了重重黑膜,也难免决策失误,繁荣变成烦容。但当代间接民主社会则走向另一极端,议会政府因怕得罪少数人而放任不管,而多数人又无权决定,以致破败房屋到处都是,遗留百年,使难忍现状的其他人也只能离开家乡,另奔佳处,更致陈旧烂屋空霸原处,大玩空城计,或只演猫捉老鼠的游戏,美国那曾问鼎世界汽车的底特律就是典型代表。底特律等城市的衰败决非只是因汽车行业的兴衰,而是在于土地私有制的邪恶之源加上人民无权公决的苦果。本来,就其底特律等城市所处的位置,其地利也是一流,人和则也应无问题,不仅有美加两国人民互动,还有世界人民向往,就因无民主制,加之政策失误之天时错误,才导致好人流失,无奈者居留。政府民间更因联络不上业主而无可奈何,导致恶性循环,常显民主社会还不如霸权社会的假象,实在悲哀至极!
如官员薪俸,事关人民基本生存、公仆的廉洁与效率,及社会公平之基本,全民理当有权表决。这并不必然导致使政府人员工资太少而难以工作,因为公道自在人心,对于真正有才有能、干出成绩,并尊重民意、保障民主的官员,人民决不会吝啬经费,反而还会超出预算,额外公决付给官员重大奖励,以致官员获得物质奖励越多,越是腰缠万贯,才越发光荣!如此,不仅社会繁荣、官民和谐,更可以杜绝违法的私下贪贿!还可防止如香港、新加坡的政府先不论政绩如何就自定工资,首脑收入高得离谱,简直如同允许合法的直接贪占,或者就如帝王以国为家的私有收益权,导致官民之间也是贫富悬殊,显失公平,伤害广大劳动人民的热情与工作积极性。故,对于官员的工资,全民理当可以公决至少是复决政府对此的法案。
对于人事,当然更是人民可议决之题,只因它归于选举罢免权。同时,在选举与罢免权中,必须同步保障。权利与义务相对、平衡是法治的原则,如果公民只有选举权而无直接罢免权,就等于被选举人无需负担对公民的义务,公民的选举权难免失去意义,如同瘸子。这在历史上就造成了德国人民并非不正常选举上了希特勒——因为他上台前并未暴露反动,但他上台后原形毕露时,人民依宪法却无直接的罢免权,而宪法规定只能靠国会罢免总理,但其纳粹党已成为了国会的多数,故,人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一步步把全国全民拖向灾难的深渊。近看台湾陈前总统贪腐早已引起公愤,怨声载道,百万人民旷日持久在总统府前游行示威,齐声倒扁,也因人民无直接罢免权而立法院又得三分之二的多数才可通过罢免案,以致陈水扁仍然可以无视民意,宝座照坐,甚或还可以派出心腹带上些特制的扁平装的矿泉水,慰劳“倒扁”的民众:同志们,辛苦了。政府民间都徒叹奈何,不得不挨到其正常任期结束。好在他并未一意孤行,孤注一掷,滥用军权或借助独派势力搞政变,以彻底保自己,不然,台湾的民主政治又要改写。
(二)、至少在总统职权、五院设制上不符合民主宪政的基本要素与构成,才留下无限漏洞,埋下隐患。
作为民主宪法必须明确坚守两大原则:确保公民的政权,确立国家机关的分权与制衡。前者使公民拥有可行的对事权——创制权与复决权,对人权——选举权与罢免权,而且,对事权优越于对人权。对总统严重背信弃义的或有严重贪污腐化嫌疑的,如议会(台湾立法院)不能罢免、弹劾时,应允许选民提议,一定数量的选民附议后交付全民公决,全体选民之过半数赞成罢免的即有效,而不能等到其卸任,那会铸成大错!也不能限于所谓内乱外患罪,因为总统若犯内乱外患罪,就是滔天罪恶,且危在旦夕,人人都可以、也应该对之正当防卫,岂能还需坐等立法院冗长的弹劾?!以致台湾德高望重的民主英雄施明德先生发动了百万公民数月倒扁,就因无法可循而没能奏效;公民又无创制权可由人民直接立法来对此补救,以致陈前总统当时还涉嫌顶风作案,用专机转移几亿巨款,实乃民主宪政的悲哀!
后者是指作为政府的权力必须、也只能分成三大权力,依办事的各环节:先决策、再执行、最后检查救济,来分别设立:立法、行政、司法三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保持平衡,这是三角形的稳定性的客观规律,而无需分成五权,因太过分散、松驰,不符合三角形才稳定的自然规律,既易致相互扯皮,又相互推逶;若在五院之上再设立总统,难免使总统有超越五权之上的特权,又会对五权的制约各个击破。而且,单独设立的监察权顾名思义应是专门监督、侦察各国家机关公务员,并有权作出弹劾处分,如构成犯罪,还应移交司法机关审判,对总统的违法行为也有权力有义务去查究,只是确定其违法犯罪事实后交由立法院弹劾,以示慎重。监察院应独立于党派,行使调查权时应无限制;但监察院不能完全独立,而必须向国会负责,不然,监察院就成为太上皇、独裁者,而无人可以监督监察院了;因而,监察院也无权监督议员,不然,互相监督就会抵消。
不必担心议员权力不受监督,因为议员一则直接由选民监督,随时可以被罢免;二则,议员几乎无单独行使的权力,一切决议都得靠议会少数服从多数通过。故,台湾最近又爆出特侦组监听了议院院长王金平的通话,并直接报告给马英九总统,马主席从而得以先依党纪开除王金平的党籍,再以王金平非国民党员为由,要求立法院直接免去其院长乃至议员的职位——
此案如此盘根错节,随心所欲,实在是民主宪政的大忌:
1、为了保证议员直接、方便代表人民,都规定议员享有言论豁免权与人身特殊保障权,连专门的独立的监察院都无权监督议员,怎能由检察院的下属特侦组来监督议员呢?
2、议员在会议时享有言论豁免权,是世界通则,尽管王金平院长的通话并非开会时,但也类似于会议的延续或预备,无论其通话合法与否,在程序上应有保障权;何况,即使是公民的通话,特侦组或任何侦查机关也无权随便监听,而必须办理立案、监听审批的手续。
3、特侦组无论是隶属于检察院还是监察院,都应该独立于行政机关,而总统理论上只是、或主要是行政首长,至少无权直接领导监察院或检察院,否则,权力分立与制约就被总统独裁所凌驾、滥用、化为乌有。国家如果要设立超出三大权力的总统,那就只能如同君主立宪制国家的国王或总统,只是虚职,基本上无实权。否则,就如同独裁者。
4、民主社会里,任何党派都非国家机关,议会、议员无论是否分为党派,那都非民主的必要条件,只是候选人自己的私事,当选为议员,法律决非以其是否为党员为要件,成为立法院院长也只是在议员中选举而成,更加与党籍无涉,都只是以获得选区选民过半数通过为唯一要求,因而,免去议员、特别是院长之职,断不可以其是否仍然为党员为前提!否则,这类国家政府就仍然如同党国,一党的国家,国家成为党派的私产。
当然,也不得放任议员、院长滥用特权,权力与义务责任对等是民主制的准则。对此,只能由党员、党主席等以选民身份对议员、院长提起罢免案,交由全体选民表决,一旦议员被罢免,就可以完全与公民平等而接受通常的司法审判。即,如果没有通过这一法定的罢免程序,任何议员、院长失去了党籍,都不能就当然失去议员、院长身份。
马英九身为世界顶级哈佛大学法学博士,却对民主宪政如此生疏,实在令人惊讶!这也反证,私立大学很难创造出最好最大的真理!几百年人类世界顶级大学居然一直是几家私立大学,本身就非常荒谬,也可能是人类始终被误导、本书这最朴素真理一直被冬眠的原因之一。
台湾的监察院设置的悖理还在于非由选民,也非立法院直选,竟是由每届总统可重新提名才得以任命,又无大法官的终身制保障,这无疑使监察院至少不能有力监督总统,从而导致陈水扁在任期间屡传巨额机要费、秘密外交费去向不明时,陈前总统仍可以事关国家利益为由拒绝说明、他人不能作证,监察院毫无作为,纵然引发百万民众数月“倒扁”,仍未被监察机关实质触动,依然不倒,直到结束任期后才再爆其贪贿冷门。
另外,台湾的检察机关又隶属于总统领导的行政院之法务部,自然不能去查行政院领导,更惶论总统;即使去查处卸任的前总统等行政官员,也难
不受现行政领导的左右,难以保证应有的党派中立、独立办案。
如此看来,至少台湾总统在任时无人可监督他,他是否守法、清廉全在自律及对卸任后的顾忌,如此绝对权力会导致总统绝对腐败,幸亏间接民主制还规定了限任。本来领导任期限制并非民主本义,失大于得,就因无直接民主等,就只能如同以毒攻毒了。
缺陷要等铸成大错才能补救,于台湾之实体、民主之声誉都成灾害、污点,陈水扁案无论最终如何查处,都是迟到的正义,而且,卸任后才被查处,又难免被疑有党派政治之争之嫌,使迟到的正义再打折扣,真是进退两难。
(三)、对此宪法局部的两难,应调整为:
1、总统只是国家的代表、行政权的首长,并非五权或三权之首。
2、监察权与检察权应合并,既联合力量又精减机构,监察或检察官只能由议会选举,但无过错可长期任职,以免因地位不稳而顾忌随议会中本党下台后遭报复,也只对议会负责,因为行政权力机关直接处理无限政务、民务、外交等,是最大的侵权者,监察检察机关主要就是监督以总统为主的行政权,当然不能与行政权有任何隶属或利害关系。
3、检察机关也不能隶属于法院,否则,裁判员又成了一方运动员。
4、考试虽然重要,但并非经常,也不宜多变,故,无需专设单独一院。由于考试考核的对象也主要是行政公务员、司法人员,而非民选的议员,故,主要是事先由议会立法明确;鉴于监察机关负责对百官违法乱纪行为的查究,当然应包括在考核考试方面的舞弊,加之监察员有人事独立、长期任职的保障而可排除议会内的党派之争之弊,因而,应由监察机关负责执行;对监察处分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裁决;对法官的监察处分有争议的,则由议会裁定;对议会的裁定仍然不服的,法官可以诉诸于全民公决来仲裁、终裁。
另外,对于台北地方法院两次裁决无保释放陈水扁,实体上是否合理,不便妄加评论,但就刑事诉讼法理而言,对于发回重审的,应更换合议庭成员或组成陪审团审理、裁决,才能避免有重复违法之嫌。同时,审理声押庭应与实体审判庭完全分开,相对独立,以免实体审判先入为主。
至于民进党对此案的态度确实值得商榷,代议制虽然可以吸收许多专家或热心公益者主政参政,但大多数得借助党派的助选才能胜出,就难免要听从党的指挥或决议,因而,其智慧与正义往往会打折扣,最终或整体上还不如全民议决,至多只是持平。尽管政党的决议理论上也应符合多数民意,但毕竟难免与民意脱节,如台湾民进党党员陈水扁涉嫌贪污受贿已有相当罪证,而且数额惊世骇俗,几乎超过专制霸权社会同等地域的贪官。民进党仍不声张正义、坚决与他切割,还以貌似专业的借口:因为司法机关尚未最终对他的罪行作认定,而鼓动群众上街声援所谓陈水扁的司法人权,坚决要求先释放他。须知,如果对他的定罪量刑是正确的,那么,无期徒刑的处罚从道义上讲本应从他犯罪之时起开始,从法律上讲本应从立案时起就应被监禁!决不能还一定要等到三审终判,而让他继续逍遥法外,甚至导致逃亡海外,使大多数人民呕心痛恨。
要知道,党派不是司法机关也非政府,它对自身党员的取舍只应凭道德标准。即使陈水扁最终没有定现有之罪,但他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敛聚天大财富已是事实,无论他有何种理由,都为善良人民所不耻所愤怒!至于所谓是为了筹集台湾独立建国的资金,根本站不住脚,台湾早已实行基本的民主宪政,并且陈水扁执政时又颁布了直接民主性的公民投票法,那么,台湾是否独立建国只能由全体台湾人民公决,还得交由全体中国人民复决,决不能仅由哪个党派或领导人决定。而台湾现在本来就在行使类似国家主权,根本无需哪个党派或个人出巨资帮助再建国,果若以巨资买独立,岂不等于把台湾出卖给某个人或一党?!何况,这几十亿的资金又从无汇入哪个独立建国的专门帐户。一个仍庇护这种人的党岂能不让人民惶恐?!如果一旦还证实如爆料所称,是因民进党的某些大佬也拿了他的钱而不敢声张正义,找托词与他惺惺相惜,那更会被人民所离弃。至于台湾人民在其后的选举中仍选民进党,那是因国民党也曾黑金缠身,又不敢秉承救民主民国的最大正义,人民只能在矮子中选长子,毕竟,民进党在捍卫民主制与台湾人权尊严上更有勇气。而长期代议制造成社会政治已由主要党派操纵,人民又只能在各党派中选择,独立人士很难获得各党派投票。可见,代议制的多党政治已不得民心,只会使人寒心。
同时,这种所谓声押司法程序也不合理,无疑有损地方法院的权威,也较荒谬:对犯罪嫌疑人在初步侦查时可以羁押,反而到了证据基本确凿并作出了定罪量刑审判后却要释放,如同判决有罪实质如无罪,不能排除无罪时则可当作有罪羁押,如此自相矛盾,不合逻辑;而且,地方法院作出的有罪判决等于白做,纯粹是浪费人力物力,因为凡属是这类判决一般会上诉,也就都归于零。
另外,为了弥补这一重大缺陷,台湾刑事诉讼法却规定,从侦查到审查起诉时的警察局、检察院都不能自主决定羁押犯罪嫌疑人,得由一审法院预先审理裁决,既等于让法院先入为主,其后收到起诉后难免顾及先前所作的羁押裁决而继续作有罪判决,且量刑至少要超过已被关押时间;如果法院作出不予关押的裁决,警察局或检察机关又会以法院不配合为由而怠于或推脱侦查工作;何况,二审三审事实上旷日持久,让人犯不被关押的等待,无疑就实际上因其生命的自然有限而难免变相缩短了正义判决应给予其的坐监惩罚,特别是对无期徒刑者。对此,应考虑吸收中共刑事诉讼法的长处:谁查证就由其定羁押与否,并且随查证的进一步落实而决定羁押时间的长短。为防止以押代查,押供取证,待法院最后判决为无罪的,则追究决定关押单位及办案员的法律责任;而且,法院一审定罪及判决实刑的,一律关押,才有效遏制其可能继续犯罪或逃亡,也才平民愤;何况,判决生效前所关押的时间一律可折抵以后的坐监时间,并无冤枉或侵犯人权之虞。何况,依陈水扁先生涉嫌贪贿的天大数额,就是在霸权国家依法早就可判处死刑了。
二、经济优势——主要是反动
台湾一直引以为豪的就是成为亚洲四小龙的经济奇迹。显然不足为训:
1、台湾经济的主体仍然是私营经济,即,下流经济,与国营经济(官僚霸权性经济)一样不符合经济的本义与意义,在本质上不值得称道,在事实上只能是优劣同存,并弊大于利。没有任何民主经济,就始终不可能达到经济的最高境界,也难以使经济成为上流。以致一旦中国大陆向台湾开放了经济大门,台湾私营经济就如水下流,不断流入大陆,不可避免的导致台湾经济水平面急剧下降,与中国大陆的经济水平面的差距快速缩小,并势必如水趋向于持平,甚至在大陆社会主义特有的庞大国有制经济及地大物博、资源丰富的硬件优势加之无数侵犯国际知识产权的软件下,还会被中国大陆超越。即,不仅始终改不了经济主体下流甚至反动的本质,而且,即使在数量、规模上也会不断落后于中国大陆。 2、台湾所谓经济奇迹发生于国民党一党执政(而非专政)时期,在后来开放党禁,成为间接民主制,号称亚洲民主典范后反而不断衰落,这足以证明:经济的反动性。按道理,政治越民主、进步,经济才越应该发展,即经济与政治应该成正比,而非反比。如果成反比,就只能说明经济反动。
如果认为私营经济并非完全反动,间接民主制约下国营经济也比霸权政体下的国营经济多一些正义、正动,那就同时说明,台湾的政治进步非常有限,也远非民主。依本书第二篇论述,间接民主本质上并非民主,而且,间接民主制逻辑上不能自动升级为直接民主制。而只要没有完全的直接民主制,就非民主,也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经济。反过来说,只要有了直接民主,并实行了民主经济,及一系列全民主制度,间接民主的多党竞选就并非必备,至少无需、也不可能还如当代的激烈,费时费力,形式远大于实际需要,甚至劳民伤财。瑞士也是明证。
3、台湾在非民主时期经济发展并不能佐证霸权政体在缺乏外国经济带动下能带来经济较高速与和谐发展,因为:
(1)、国民党所遵循的中华民国历次宪法都是准民主宪法,它综合了欧洲大陆法系与美英海洋法系的良好规定,并结合三民主义与五权宪法的特色,这是决定经济自我高速发展的基本。正因为有此基本,即使在民国初期,军阀混战及抗日战争刚胜利后的疮痍满目,中国经济也在快速发展,是中国的鼎盛时期,是亚洲的先进。这与专制霸权国家的宪法之根本大法都是反民主、剥夺人权或严重限制人民自由,从而使经济发展丧失了生产力主体动力而堕落为奴隶基本经济,是根本不同的。
(2)、国民党退守台湾初期,因两岸对持、全面封锁而依宪法实行戒严,并依戒严法暂时禁止包括政治结社等基本民权行使,因是情势所迫且依法有据,也就没有使人民丧失希望与信心,全台湾人民仍能在对民主向往的动力、化压力为动力的双重动力下发展经济,终成亚洲四小龙。如果当年国民党也是实行霸权宪政,岛内人民决无一心发展经济的动力,也决不止一起“二二八”起义。这也充分证明,民主成分越多,经济发展的内功就越强,就可以不依靠外资或外界环境。
(3)、国民党当年只是暂停宪法等,对其他人权、特别是经济权并无多少限制,使人民能基本和谐发展经济;而且,国民党既依据国父提倡的“节制资本、平均地权”的主张,又追随半民主国际的经济列车与轨道,能基本发展平顺。如果国民党在主体经济或人权法上都死保特权、霸权、官僚垄断,断不会有经济自我发展。
(4)、政治法律决定经济才是不变定律,也因为当年国民党仍是长期搞一党执政,不具有民主的主体,故,台湾经济只能发展成小龙,而成不了大龙,即使在四小龙里也只能排行第三,那是因韩国当年实行比国民党还专制一些的准军事独裁,而香港、新加坡因长期受英国民主传统与制度的影响及相关人士左右,加之地理位置优越,占有天时、地利之优,故,就排在台湾之前。当然也正因为它俩也远非标准民主制,故,仍只是小龙,终成不了真龙。而欧洲的诸多小国特别是瑞士四面环山封闭,气候恶劣,资源贫乏,却能成为经济发达国家、世界首富,就因其宪政相对最民主,一定程度上采取直接民主制,能有效防止、减少代议制政党之争的缺陷。如果瑞士也是实行专制,就只能如喜马拉雅山的不丹落后原始,甚至如帕米尔高原白白荒废地球上最美景致,几乎被世界遗忘。
可见,台湾成为亚洲四小龙的优劣同存的经济奇迹取决于基本人权而非民主政治。
4、台湾也是典型的土地私有制加间接民主体制,本书第二篇论述的这一体制的弊端与邪恶就基本具有,而且,鉴于台湾只是一个孤岛,又与中国大陆关系特殊,以致还必然具有诸多特色的弊病。
台湾身为一小岛,本来就面积不大,加之大多为山地,实际宜耕土地更加不到三分之一,当国民党败退台湾时又带来了大量的人口,显然,就理当采取至少不同于传统土地私有制的发展模式,但遗憾的是仍然基本照搬土地私有制,使区区有限的适宜人类生活的土地很快分割完毕,若是增加人口就生而不平等——没有免费的土地,除非是靠继承。而继承无疑就限制了自己的空间与基本自由。故,许多人几乎不敢出生,但是不能不死,死后依最腐朽的土地私有制传统却需要占有一块土地,而且,与活人不同的是这是永久的占有——除非是死后复生。这是全民性的自相矛盾。生就是父母的负担,死就占后代的空间。如此自我扼杀下,政府的公用土地就所剩无几,政府更加面临进退两难之境:人民越是分散居住,还越是增加了公共设施的需要,如道路、用电等,但政府用地越来越少,并越少越差,政府就更难完成责任。以致政府就只要发展核电,即使日本没有发生核电事故,稍微有常识者都深知核电的无限危险与危害性。如同政府指望发展澎湖岛赌场会使当地人民兴高采烈一样,发展核电也同样遭到大多数人民的反对。本来,人民才是缺电的直接与最大不便者,人民都深明大义,不愿因小失大,自我虐杀,政府岂能一再强求发展核电?!除非是如同霸权社会一样是因为政府官员与核电发展商有如核一般黑的交易,最想通过这千古罪业也获得暴利。至于说又借口所谓中共武力威胁导致国防等需要加大用电云云,也不能为大多数人民所接受,别说中共现代主要发展经济,也需要香港、台湾等地的私营经济相辅相成,一国两制更有利于传统经济的发展,而确实不愿武力占领台湾;即使武力威胁,也只是可能性,而核电的危害性则是现实的,必然的,甚至危害更大。何况,如果海峡两岸都变成了直接民主制,那根本不费一枪一炮就会自动和平统一。那时,这一切准备包括远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的台湾军备等除了浪费,还是垃圾,又是危害。
可见,台湾政府放任土地私有制、限制直接民主制,只会误人误己,害天害地,作茧自缚,不亚于整体自杀。
5、至于说也力图借助境外对外开放,通过与所有的境外互动也柳暗花明又一村,也不可能达到所谓双赢,只会皆输:
(1)、大陆吸引的就是台湾的私营经济,要么使台湾本地的私营经济流失太多而如失血贫血,导致失业率高企,要么也是使私营经济膨胀,而私营经济的本质与作用本书已多有论述。
台湾经济领域无民主是所有间接民主社会的通病,要么是私有制的内部等级制,要么是国有制企业的实际等级制,都是违背民主或不合民主制,其原理及其致命弊端在此不再重复,但就台湾与大陆经济贸易的特殊性做分析。
先分别经济交易的种类,一般地说可分为三类:一类是提供能源、原料等自然或初级矿产品,二类是提供成品,三类是对外投资或合作生产。
对于第一类物质,因是来自大自然,原则上无所谓本质的区别,应不分国别、地区等皆可引入,并且,基于保存实力、保护环境的需要,即使自己也拥有时,也得尽量先引进国外包括大陆的。但是,依据不同体制导致不同产业的原理,还对外来的这类物质予以特别检验,因基于垄断官僚企业的天性而易放任参差使假,香港最近传出使用某国石化公司提供的石油气导致数以千计的汽车频频熄火或无力等是又一明证。同时,应该大力发展高新科技,尽快更新换代成普世的绿色能源产品,关键是要以民主制方式来发展,这才是化被动为主动的引领经济潮流的上上策。
对第二类经济,依据本书关于食品药品危害的原理,不同体制会致不可能有高科技、员工主动的责任心、科学严格管理,反而政府出于牟取暴利与受贿分赃而放任假冒伪劣甚至有毒有害产品,不仅是质量,还有包装,不仅是主体,还有原料,都可能掺杂使假。越是个别被查出处罚,越是变本加厉,巧于伪装,以退为进,穷尽诈术,不惜采用高科技使暂时检查不出来,但最终爆出难以逆转的危害。因为,有的体制下的私营经济就只会邪门歪道,只要觉得使用邪门歪道比正道能获得更多暴利,就心照不宣,趋之若骛。对此,任何所谓双方食品安全共同监督机制都不可能完全或大致避免,总是防不胜防。何况,与其化代价来穷于防范,不如另辟溪径,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如多国常曝出的毒奶粉事件,事实上有的国家几乎全部牛奶生产企业都在大量搞假,假的成为真的特色标准,非常成为正常,就如在市场上购买牛肉,必然、全部注了水一样。其后,因国外闹得沸沸扬扬,但在国内一味压制人民,保护犯罪企业,使之一家都没倒闭,也无重处罚,以致这些犯罪企业又无关痛痒的东上再起,并出于把前段时间的损失夺回来的考虑必然又要掺杂使假,甚至变本加厉,不久又爆出最大奶源基地之一公开收购黑牛奶或其它“新鲜”事故。
即使少数无毒害的产品却可能是侵犯国际社会知识产权的假冒伪劣商品,如果台湾社会也出于贪便宜而购买使用,显然就类似销赃,至少是助纣为虐,又自损道德。当然,台湾自产的物质则可无限制的销往境外包括大陆,但不能附加过多的条件,更不能自相矛盾,顾此失彼。这就分析——
对第三类经济交往,台湾对外贸易之所以多是顺差,是因为台湾产品的相对优质,深受境外人民的信任与喜爱。当同时台湾相关生产商又去境外投资设厂,生产同类产品,显然影响台湾本地产品的销路,这也是社会主要靠发展私营经济必然自相矛盾的困境,这不仅无法遏制的使台湾资本大量流失,也使台湾商人本来较为纯朴守法的天性不断受到异化同化,并祸及台湾岛内无辜的家属亲友,还使大陆人民对台湾商人极大反感。现在台商因许多人串通官员、压榨工人、玩弄女性,甚至合伙违法犯罪等成为大陆人民最反感者,比韩国、日本、香港商人更甚。
对此台商大量投资大陆出于私营经济的逐利天性与个人自由,政府不能一味限制,只能做适当的调整与规划、入情入理的劝告。然而,自由经济与市场下这些都无强制力,以致台湾当局就一直陷入这两难推理的困局,从陈水扁执政时就努力阻止台商外流,劳而无功,反致民进党成员或亲属也步其后尘,形成赴大陆热;国民党执政仍然无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台商把根留下,以致马政府救济经济始终缺乏内力,难免就病急乱投医,或是出于补偿心理,黔驴技穷之际——
(2)、请求大陆对等投资来台湾。如此解决两难,难免难上加难。
马政府的理由是岛内资金短缺,故,要引进陆资。这理由本身荒谬,既然台湾本地的商人资金大量输出,就说明根本不存在资金不足的问题,没有理由一边导致资金外流,一方面却饥不择食,如饮鸩止渴。本来稍微兴办民主经济就足以解决区区小岛的资金问题。如果需要引进也应该是民主经济,如果全世界都没有民主经济,那也应该优先引进非特权的外资,那才是多多益善。这就应该大力改良台湾的形象与环境,发挥好台湾岛的特色。须知,尽管台湾在自然资源上有许多先天不足之处,但毕竟是世界唯一的,也不仅是中国的,而是世界大自然的。做好其科学特色,就足以笑傲江湖,吸引世界。在中东沙漠地区,曾是最保守的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都敢为善为天下先,而一鸣惊人,令世界瞩目,吸引了最大的外资,兴建成为一流国际大都市,虽然不论其本身存在何种病症、荒谬,但立意创意确实可取。台湾若凭借民主政治的更大威力、优势,必定可成为世界楷模(对此,笔者已有宏伟规划)。若是岛内环境始终不佳,甚至每况愈下,充斥私有制导致的破败,缺乏民主制经济的大手笔,缺乏政府统一的规划,缺乏全民公决、参与、奉献的美感,就算是大陆资本都对台湾不感冒,或会导致台湾感冒发烧。如果不是出于同胞之便或最终统一的需要,一般陆资并不热心,就如台湾不遗余力开放大陆观光客来旅游,就因来过的游客九成都感到失望,几乎就没有回头客。何况,是要陆资长期留居台湾,加之台湾又宣称是民主与法治的、无特权社会,那更令那些特权企业很难受。
如果说私营经济本来就是下流经济,那么,特权经济就更似流氓经营的盲流、浊流。如果政府为了显示发展经济的功劳就不分青红皂白,甚至甘愿为虎作伥,迎合特权,人民决不会好坏不分而附和的!就如政府要发展澎湖列岛搞赌场,以无本万利,让岛民坐收红利,原以为世代辛苦、孤居一隅的岛民们会感恩戴德,却遭到岛民公决断然否决——尽管赌博无物质污染,但更严重的污染精神文化!尽管人人可以不劳而获开赌场的分红,但人民主体对此类黑钱赃款天生就是不屑一顾!可见,越是平民甚至贫民,精神境界、道德诉求越高!这也是他们之所以甘于平凡、甘于贫苦,始终不与趋炎附势的等级霸权或充斥邪恶的私营经济同流合污的原因与宝贵之处。霸权统治却要压迫平民这宝贵的精神,私有制则在肢解、异化平民这最有价值的力量,足以当代两大体制的邪恶罪恶!不仅活活牺牲了广大人民的崇高与幸福,统治阶级注定也得不偿失。
故,寄望于各国政客,不要总以为广大平民会不顾一切,唯利是图,或只要政府发展了经济,就感恩戴德——如果他们不是被逼迫得无路可走,他们决不会在私营经济里随波逐流;如果不是土地私有制导致人人分裂、对立,互相妨碍,他们决不会只是自私自利,而会人人作爱的奉献。只要让全民公决,其高尚、智慧的结果就会使政客深感实在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而且,当政客大人们一反常态,自认小人,要真心实意的向平民拜师时,并一再声称:此次决非政治作秀,而是真实剧。平民反而如同官场的互相推诿:我个人哪有这能耐,您应该找他(她)。他(她)都如此“类推”——确实,民主制之所以能够产生无限的智慧与崇高道德,就在于是众人而非个人或少数的共同结晶。
尽管大陆是最近最大的市场与原料产地,现又号称世界工厂,两地适当互补当然是双赢之策,政治与经济也是可相对分开处理的。但是,任何一方都应自己就双赢——经济上增加赢利,精神上赢得人心,若是还有助于政治民主,那才是全赢。即使在商言商,也不能只是顾及个别或少数商人的利益,而牺牲他人众人社会的利益。故,对来自不同社会体制环境的商务贸易等应该区别对待,避免与狼为伍,引狼入室的灾难:香港与大陆边界的中英街在中共开放边境初期曾以价廉物美、质量保证而闻名于世,生意兴隆,后来在大陆方面逐渐的反复的假冒伪劣商品及其腐朽观念的冲击下,香港方面也没能独善其身而同流合污,中英街慢慢脱变成假冒伪劣商品街,而无人问津,终致败落。就连这本为世界唯一的体现一国两制的天下第一街之独特风光都因如此大煞风景,而被广大游客唾弃;大陆的假冒伪劣商品与“人才”又随香港自由行的开放而向香港城区进军,香港旺角等地一百多年来以世界商品集散地著称,是使香港有购物天堂美誉的主轴,然而,短短十年,旺角等地已充斥改头换面的大陆假冒伪劣商品,原本诚信守法的商人也开始异化:尔虞我诈,还振振有词,以耻为荣。不仅国际游客谈旺角摇头叹息,就连爱贪小便宜的大陆客也对旺角不感冒了。旺角不再兴旺发达,会逐渐成为无望(旺)之角,难道台湾还要步其后尘?!
又如中国大陆与俄罗斯之间的边境贸易一度非常火热,中国大量价廉物美(外表)的生活用品进入俄罗斯远东地区,不少中方“倒爷”(商人)着实暴发了一阵,但很快俄罗斯就发现中国货基本都是假冒伪劣产品,尽管因长期以来俄罗斯方靠中国边境地区依赖中国生活用品,缺少本国的工厂生产,加之出于战略考虑太多,没有让远东地区充分向外商开放,引进外资办厂生产,令俄罗斯人苦不堪言,进退两难:不购买中国货,本国又缺乏,西方货则太贵,购买中国货,实在是自己蒙自己,有时俄罗斯人只希望中国商人口头坚持商品质量好,也就勉强自我安慰,仍不得,因为中国商人只认识俄国的钱,不认识也听不懂俄国语言,又按照互相传授的应付俄国人的经验套路来应对——当俄国人问中国卖鞋商人:这鞋跟会不会掉呢?Да!Да!(或Yes!Yes!);那这鞋会不会脱胶呀?Да,Да!中国商人仍然满脸微笑的回答。这下弄得俄国人大跌眼镜:还有如此诚实的中国商人?只好赶紧离去。这下使得中国商人大惑不解:同胞们不是说俄国人只是问“质量好不好吗?穿着舒不舒服吗?”难道他们知道我在撒谎?
俄国政府已大大限制中国许多商品进口了,中高档商店为了保持信誉,一度挂牌特别声明:本店决无中国货!而韩国首尔明街的本地商人则急中生智,当中国游客都声称绝对不买中国货时,就抢先把商品上的商标扯掉,让顾客当场难发现这是中国货。当中国游客回到宾馆仔细辨认,就一见如故的认定这是中国货,而赶回来要求退货时,韩国商人心寒了:要不我再打折卖给你们吧?这些衣服已经积压很久了。谁知中国人非常有骨气:就算是送给我,也决不要中国货!弄得韩国商人只得悻悻然:难道你们不爱国吗?
可见,这类经济造假危害多深,不仅使民主诚信社会的商人日益异化,还使本国人的爱国情大大弱化。本国与外国、经济与精神都双双受害。这也意味着指望通过不加选择的经济互动就能双赢是幼稚的,其结果会导致一方皆输,一方单赢:倾销了假冒伪劣商品或盗版商品,甚至直接把这类工厂(如毒饲料)盘据台湾,就地倾销,赚够台湾的外汇与先进产品,留给台湾的就是物质与精神的双重损失。
三、精神文化优势——不可能有高尚主流
既然是典型的私营与半民主社会,其相对的优势与通病都会存在,只不过有中华文化传统的熏陶,在礼义廉耻等方面较有特色、优点,加之独特的地理位置与海洋性气候,使人民的语调、性格较为温和,柔中含刚。但是:
1、与之前国民党一党执政时期还提倡三民主义乃至统一中国作为社会全民的精神支柱相比,实行多党制后,不仅其它执政党不会认同这些精神标准与力量,就连国民党执政时也不再坚持,又没有一个更新更好的理想作为全民或社会主流的精神支柱。虽然民主制意味着平等与自由,但不等于执政党、政府也可以不旗帜鲜明的树立社会正气、崇高理想,不然,就是政府的失职,就是全民的悲哀,就是人类无法进化的惰性。
2、国民党为了显示公平,连过去的党报等新闻舆论机构也全部出卖给私人,实在是过犹不及。公平固然必不可少,但是人民要的公平,并非只是国民党与民进党等各党派之间的公平,而是要整个社会全民的公平!社会产生众多的党派并非民主制的必备条件,无论有多少党派,都不可能代表全民。而全民要求的公平就是政府始终的全面的公正与及时为全民作主,而绝不可事事推脱给私人处理。否则,就是政府的失职无能,甚至是政府对那些私营的偏袒或勾结。即使是一些私营者要求政府不得经办报刊电视台等,那也决不能代表全民,政府在没有经过全民公决时就只是依少数派呼吁而放弃新闻媒体、出版发行等基本职能,就是对人民极大的不负责,就是对真理、公道、正义的放弃。
3、没有政府主办的舆论媒体,当然就不可能有真正的主流精神意识,因为任何私营者都难免会出卖真理,至少无责任坚守真理正义。在这种社会里,大多数人包括众多的知识分子注定深感失望、空虚、孤独,进而走极端。半民主体制更难升华成全民主体制,哪怕只是经济民主。
第二节 台湾自相矛盾的困境
本来半民主体制也是自相矛盾的体制,之所以整个社会一直没有足够意识到这些根本问题,得过且过,也就在于表面上有所谓言论自由,实际上如同都没有充分的言论自由,因为除了私营媒体经营者外,人民唯一能依靠的政府也爱莫能助或者自顾不暇,广大平民几乎就没有自由的在大众媒体出声的机会。台湾社会也就一直意识庞杂,莫衷一是,似乎人类社会天生就该如此没有主见,六神无主,唯有求神拜佛,大造佛教庙宇,历任领导都对此尊重有加,也并无真正领悟佛教精神,更没有真心实意实践佛教的良好主张:平等、公正、无欲无求等:有土地私有制就决不可能平等;政府不主办非赢利的民主制至少是公有制舆论媒体,就不可能公正;政府拒绝兴办民主经济,拒绝实行真正的直接民主制,就注定人人的欲望只是私欲,要求只是为己。一个只看到自己的欲望与要求的人注定鼠目寸光,一个如此的政府注定疲如奔命,还难逃下台的厄运。
一、“国际”上左右为难
鉴于台湾自称是中华民国,就注定了其国际上的左右为难。
1、在联合国的席位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依国际法与联合国规则而取代,而且,只要中国政府不安排,台湾就连作为地方政府都无权在联合国谋取席位。至于所谓“入联(合国)”、“返联”运动在当代标准的半民主体制国家只占少数的联合国里,注定只是一厢情愿的闹剧。
2、由于与中共历史上敌对及政治体制上不相容,与中国的关系始终紧张,尽管文化一直相通,经济也能互补,但政治只会紧张,还势必影响到经济的单纯与顺利,乃至精神文化的相异、隔阂。而且,由于共产主义制度的统一性、直接民主制的唯一性,即使中国实行了本书的全民主共产制,也无法平行融合台湾现行的土地私有制与只有间接民主而无直接民主的体制。
3、台湾依传统、体制相近及现实需要而一味追随美国等西方,也只能在维持现状上基本有保障,但是这种现状本身就只是使台湾尴尬、左右为难。对大陆并无多大妨碍,只对美国有利。而且,作为最典型的土地私有制加间接民主体制的美国,即使是对他国同一体制内的地方政府,也会基于地主阶级的本性而希望别国都分裂,还分裂得多多益善——恶(详见第三篇专论)。以致对早已退化成同样土地私有制与多党制的俄罗斯,美国为首的西方就支持其内部的车臣共和国独立。可见,美国帮助台湾维持现状,并非出于所谓保卫台湾民主阵地,主要是基于只占极少数的地主阶级要分裂的本性。不然,美国理当率先实现直接民主制,而不至于二百多年来只是停留在间接民主制上固步自封,夜郎自大,误人误己;而且,理当同时推动台湾实行真正的直接民主制,至于是否实行共产主义的土地共同共有制、经济民主制,可以再由全民公决。如此才是真心实意的为了人民,实行民主。
二、内政上前后失据
国际上左右为难的困境也源于台湾内政上的前后失据。依台湾之前的历史是中华民国,统治着整个中国大陆甚至包括蒙古国,就因至今一直坚称自己是中华民国,仍然有权直接行使当年的管辖权。显然,就不具备国际法依据,也不合识时务者为俊杰。国际法就因所有的参与立法国家均无标准的民主制国家,故,规定国家只是以实际占领、有效统治为成立条件,而无需经过全民公决的过半数公民同意。西方国家如此,中华民国成立之初也没有经过这一程序,那么,就当然无理由指责中共因未经全民表决同意,就不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相反,中华民国政府实际上长期只是管辖了台湾,仍然坚称有权管辖整个大陆甚至蒙古国,就显得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留下笑柄是小,导致台湾在国际上处处受阻实大。
民进党则着重于以后的现实,干脆要求成立独立的台湾共和国等,从而与之前的历史切割,以便摆脱尴尬局面,丢掉包袱,轻装上阵,轻轻松松、自由自在的成为联合国、国际社会的一员,与中国的关系也就成为平等的国与国关系。如此,显然也不可能成功。
1、别说是中共,就算任何一个国家政府都不允许其中一小部分独立,无论其依何历史,有何理由。
2、依自然平衡规律,世界只应统一,不得分裂。当代已成的众多国家都应遵循自然平衡规律与全人类共同心愿统一,何况原本就是一国内的台湾?
3、即使依据民主制原则,从一国之内要谋求独立,除了必须当地全民公决大多数同意外,还必须经过全国人民公决也大多数同意。前苏联就颁布过类似规定的“加盟共和国退出苏联程序法”。而无论现阶段中国大陆实行的什么体制,绝大多数中国人民肯定不答应台湾独立,甚至越是平民越不会答应——其道理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不少政客习惯自以为是,总觉得在代表民意,实际上往往与民意相反,从而政府、政党、政客的决策或主张累累失误,在多党竞选下,就容易导致社会群众对持,台湾社会就是如此——
三、社会上冷色冲突
台湾社会大致分为支持国民党的所谓蓝营、支持民进党的所谓绿营,本来蓝色与绿色在美术中都属于冷色调,是较相近的色彩,但是,现实中这两大阵营却针锋相对,势同水火,实在不合规律,违背理性。究其实,就在于台湾独特的内外环境所迫所致——在中国坚决反对分裂下的社会前途之两难诀择:
如果中共连共产主义制还远没有实行时,就意味着连在经济上、在人民基本地位上、在与自然平衡规律上都不能遵循全民意愿,就更难指望会实行政治上的直接民主制,那么,要求台湾作为地方政府回归祖国,就理难直、气难壮;即使是搞一国两制,也言不顺:从理论上看,民主就是由全民直接作主,作主就是至高无上的决策制,即,民主制里不能存在独裁;从实例上看,实行一国两制的香港就在内因外因的较量下,使民主止步不前,人权常常倒退,精神道德等方面也在慢性中毒(包括前述的旺角衰落等);当然,实行民主制本来完全可以不限地区大小,地位高低,都可以实行,或如中共习惯的先行先试,无需过多求全责备,讲究“级别”(是平等的邦联、联邦制还是作为地方政府),因为真正的直接民主制具有无比的无限的生命力,即使是无心插柳,也柳成荫,又何需斤斤计较先要平起平坐的“花架子”,反而致“有心栽花花不发”。只有台湾本身真正实行了民主制加共产制,那时,无需台湾过多张扬、呼吁,恐怕中共已奋起直追了,才会耍最后的“特权”——我们才是正宗的共产党,怎能让你台湾国民党或民进党等半途出家者后来居上?——如果耍特权是为了使大陆抢先实行全民主共产主义,那全民包括笔者都决不计较的,只会全力支持,不过,还是会温馨提示:可得下不为例喔。
不然,虽然暂时中共不会武力统一台湾,但长期的军事对峙、多处不顺,对两岸人民、社会都造成极大的损害,经济贸易、文化思潮、亲情乡情等等无不受累,也大大阻碍台湾高速度的发展与社会和谐;特别台湾的政党竞选,本来同为民主下的角逐,同为追求岛内人民的社稷福祉、幸福安康,应无大的原则分歧,只不过是策略不同加候选人个人魅力的差别。之所以同为民主、自由、平等的国民党联盟与民进党联盟出现蓝、绿两大阵营对峙,似乎水火难容,实非民主宪政的正常之情,究其实,就是因这两难选择,但无止境的维持现状,无异对台湾损失更大,毕竟台湾是孤岛,地小贫瘠,资源缺乏,又当台风中心,天灾肆虐,地震频繁,面对隔岸相望的广阔市场、同源同根同文化语言的大陆,却不能自由交流、牵手相依、共荣共进,这是一个怎样的人间悲剧?!是牛郎织女的天国灾难在人世间的恶化实演!而且,一味只采取不统不独不谈的维持现状政策显然也只有利于大陆:大陆有正常的国际关系,更有着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最重要位置,使其无论是在国际政治还是世界经济交流与互动上都占优势,台湾地位因得不到国际承认而难以在世界上平等、充分、正常的发展,永远处于跛足前行状态,耗费巨大总得不偿失,还常跌到。两党的入联、返联申请运动虽是台湾的现实需要,但在目前格局下只是梦想,何况,并不符合自然平衡规律。
因此,面对这进退两难的现实,民进党唯有走一极:冲开血路,寻求独立,摆脱尴尬与常常的恐吓而努力回归和平的正常国际环境;国民党则保留另一极:为了华夏最终民主统一、岛民最终最好的幸福发展,决不能独立而只能维持现状。于是,两大联盟才超越了民主、自由的话题,超越了施政的普遍热点,而尖锐于这非正常又务必理顺的统与独之根本问题上针锋相对,才造成两大政党及其民间的分野与对峙。纵观世界各半民主国家的总统、议会竞选,如美国、英国,从无出现过如此强烈的反差,就连德国共产党参加竞选也与其他民主党的基本主张接近,可见,台湾的蓝绿对抗实在是因本是同一国家、同一民族、同一海域的撕裂的不幸,以致蓝色、绿色在美术中也本同为冷色调,却发生如此违背美术规律的失调、冲突。冷色本来都有利于人们冷静思考、理性选择、向往和平、坚定信念,以迎来960万平方公里的两岸那蓝色的天使天空与绿色的自然家园,这才是十三亿炎黄子孙的祈求,是祖国苍伤母亲的泪眼祈盼,也是无数牛郎织女的爱的呼唤……此情此景,难道两岸的执政党还忍心当那被千夫所指、万代唾弃的王母娘娘吗?只有当无数儿女的岳母娘才多好啊。
民进党若实行台独则会带来台海战争,关键是并不能提升那引发战争的正义性质,而难得到半民主国际的鼎力支持与全岛人民的热血汇涌,毕竟,大多数台湾同胞仍高唱“我的中国心”,都知道,即使独立,也是被大陆更加孤立甚至封锁的台湾远远比不上若与大陆统一哪怕只是暂时的一国两制的大环境。实际上,两大政党的民间联盟均不想独立,都只盼中国能早日民主乃至共产的平等统一,就如在美术中蓝色与绿色搭配就是深绿色,可见,所谓台湾深绿群体是急独(立)派,实在是言过其实,他们不过是因融合着绿色的民主进步与蓝色的统一信念而深藏不露而已,他们所表现的急于求成,主要就是要刺激两岸执政党早日顺应自然平衡规律与民意科学:在实行全民主共产主义上竞赛——这才是结合民心的综合实力的竞争,才能力量无限——足以以一当百、当千、当万乃至无限。故,前民进党人陈前总统的堂弟陈天福先生就矢志不渝的成立了台湾共产党,并寄希望于在中国上海与民同庆。只要中共一宣布实行真正的共产制,还无需宣布同步实行全民主制,台湾上下就会自动的与祖国统一,尽管还会引发枪炮声——但那是祝贺海峡两岸终于统一而普天同庆的庆祝声,只因普通鞭炮声实在声音太小,不足以宣泄十三亿人民压抑了几十年的夙愿,而且,也是一举两得——趁机彻底销废武器,也不枉几十年来两岸竞赛搞军备白白耗费人民无数的代价。若是环太平洋乃至全球各国也纷纷要如此祝贺大中华的统一,那就免了吧,各国只需如联合国那最著名的雕塑“铸剑为犁”,以免全球都响起枪炮声,还使人民误以为又发生了世界大战呢。
第三节 最好也是唯一出路——回头是岸,依民而进
其实,如果两党都能尽释前嫌,不斤斤计较于昔日那一箭之仇,而真正本着都是为了全民的利益,本党确实只是全民最信任的党,决无本党的私利——除了崇高的名誉外,那么,就能冷静的发现、找到两党共同的大道。即使硬要钻牛角尖,坚称双方宗旨无共同点甚至针锋相对,那么,也完全可以退一步海阔天空,让三分天高云淡。
一、理论上三民主义与全民主共产主义异曲同工
三民主义即民族、民权、民生,其中民权是核心,民生是基本,民族是全局。
1、民权的本质、核心就是民主权,而共产主义的真正本义与逻辑要求也是民主制(详见本篇专论)。
2、民生虽然依民国之父孙中山的主张主要是“节制资本,平均地权”,其实也就是准共产制:
(1)、最好、最公平的平均地权就是土地全民共有制——共产制第一要义。否则,任何一种暂时的平均都会随人口的增加或减少,或世易时移等而失去平均,有失公平,导致失衡,不稳不顺。
(2)、同理,节制资本也无法把握度、量、衡,唯有实行民主经济,使之与私营资本并行不悖,互相竞争,让全民或“市场”来自然的和谐的调剂其度量衡,才皆大欢喜,一顺百顺。
3、民族的本义就是世界各民族统一、融合,回归同一大家庭,也就是共产主义的本义——成立世界全体自由人的联合体及全球土地统一由全民共有,也是民主制的最高状态、经济的本义。而且,民族之所以能够融合,就因为地球全民本是一家,可以不分民族,除非是为了旅游文化艺术,才需要保留历史上不同民族的特色,甚至可以创造出新的民族“特色”——此情此景的搞假,恐怕才是全民唯一乐意接受的搞假,人民也会心领神会,假装看不穿。
二、历史上“国父”的三大政策就是与共产党全面合作
孙中山带领革命先驱们艰苦卓绝的进行反霸权专制统治奋斗时,势孤力薄,加之追求的就是要实行以上的三民主义,似乎与英美等西方国家志同道合,就深信不疑的请求西方国家的支援,然而,别说是孙中山他们创业初期还远远看不到成功希望时,英美等国政府对其不屑一顾,即使到了辛亥革命成功时,孙中山专程绕道欧洲,只是借钱来帮助民国新政府度过难关,以后还可加倍偿还,都被拒绝,以致民国政府就因财力不济而被袁世凯吞并,导致中国民主事业半途夭折。之所以如此,就因为:
1、英美等半民主社会永远不可靠。
(1)、正义只在人民多数中,所谓正义之本义就是大多数人民的共同道义。任何一种政体如果缺乏直接民主制,就无正义可言。故,英等西方家政治上难言正义,因为它们都不是、也不可能是直接民主制。
(2)、土地私有制间接决定下的政府特别是议员虽然不乏身怀正义者,但处处受制于地主阶级,就根本难以施展正义抱负,往往只能爱莫能助。关键是这些所谓的正义政客又不敢、不愿废除邪恶之源的土地私有制,宁可政府自废武功,自己抱憾终身。
(3)、国际上希望分裂。地主阶级的本性就是希望国际分裂、各国分裂,分裂的越多越好——坏,即,越坏就是他们的越好。故,他们根本就不想有统一强大、且民主公平的中华民国,使他们难以在中国大地上最大程度的建立无数小王国。就放任各军阀割据,只是当军阀混战导致其小王国难以安宁、安全、逍遥时,才帮助该国的强人来统一,但得先签订多种优惠的建立小王国条约。
(4)、虽然西方标榜要保护人权,但其实只是保障人的最低级的动物权:生存生育以保障地主阶级的劳力与淫乐需要、有选择替哪位地主资本家出卖劳动力的自由,当如此邪恶的制度导致本国人民生育率下降甚至必然呈负数时,就会着力保护他国的生育,并不惜列为所谓的政治避难来畅通移民的渠道,使本国保持充足的劳动力与淫乐的女性,纵然他国已是相对的人满为患——而决非保护人的最高也是最低权利:民主制与共产制。
尽管孙中山等革命志士还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些,但已完全对英美西方失望,才坚决实行新的三大政策——
2、联俄——前苏联共产国际本来可靠,只是可惜。
可靠表现在:要枪出枪,要人出人:顾问、共产党员等,而且,没有什么特权要求,至少没有无数的为了资本家私利的所谓发展经济的要求,才使国民党能够成立那堪称世界一绝的黄埔军校,并顺势北伐,势如破竹,又堪称世界军事史上的奇迹。只因共产主义理论与实践始终太多悖论,令人无法释怀、信赖,加之国民党对三民主义的不正确理解,关键是双方都没有敞开全心全意为人民,没有立即以唯一有效的方式全民公决,来检验谁是谁非,来化解双方心结,就导致双方渐行渐远,最终势同水火而致分裂。
如果共产主义理论当初就有了本书这科学、逻辑、具体的论证,世界全人类还不止是中国在一百多年前就已经一顺百顺,统一于全民主共产制那人间天堂了。就因为可惜:当初乃至当今共产主义理论本身不科学、不具体、无逻辑,使人特别是“有识之士”难以认同,并在实际运作中自我降低为社会主义,只是按照所谓社会主义标准来运作,以致与法西斯德国国家社会主义等混淆视听,就必然遭人唾弃,直至前苏联等自我否定,酿成全人类最大的悲剧。
3、联共——之所以联俄,就因为俄国是共产主义政权,中国共产党也是俄国共产国际的成员。但因当时共产党员只能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似乎也名不正、言不顺,有失平等。关键是如上所述,没有以全民公决来作为裁判,就如同双方竞赛的擂台上始终无标准,无裁判,又只能作生死之争。本来,谁若是拒绝民主公决,就一目了然是假民主,真霸权;而且,唯有全民公决才能非常容易的使双方完全融合,至少是精诚合作。
如此从本质深处而非就事论事的回顾历史,才有利于现在双方化解心结:为了民主、真理、正义,两党或多党的合作或融合都不限形式与名称,在共产国际里,执政党名称也可以不同,朝鲜就一直称为劳动党,而非共产党。
4、扶助农工。农工是社会最大多数,当然是共产主义的基本要求,是共产党的力量所在,也是国民党——全体国民的党的基本要求与力量源泉,如果一味或实际上只是被少数地主阶级所牵制,怎能称为国民的党?如果一直拒绝实行直接民主制,又怎能不愧为要实行国家民主的党?
三、现实中回头是岸,统一中国方能遨游世界
历史上的误解使双方乃至多方(台湾的多党等)至今隔阂,如果能够让两岸人民共同公决,那一切就能迎刃而解。即使暂时还不想走如此捷径,台湾方面也应该考虑与中国大陆统一,哪怕只是名义上的,也是最佳选择。 1、是最经济的选择 台湾当局口口声声要拼经济,要与大陆在经济上竞争,若是一味拒绝统一,导致始终不可能完全或充分的经济融通,显然更是反经济的。
(1)、舍近求远是不经济的。中国大陆最近。
(2)、舍大就小是非经济的。中国大陆最大,至少消费者与劳动力最多,市场最大。
(3)、舍有创无是反经济的。中国大陆地大物博,可能还因技术有限,许多物产矿藏动力资源等还未发现、挖掘。若是两岸完全合作,就可以更大程度范围上使用。可能台湾根本无需核电,单靠大陆的水电等就足以供应。何况——
(4)、无需国防是无本万利之经济。日本二战后发展最快,很大程度上在于国防主要靠美国,香港至今保持经济繁荣,也有国防靠中国中央政府全部买单的因素,而且,在香港的驻军也是不小的消费群体,尽管无法与财大气粗的美军比;一旦出现天灾人祸,也是义不容辞的赴汤蹈火者,尽管还需向美国911灾难中那英勇无畏、舍己救人的三百多名消防战士与警察学习,并注意别学习得过于投入,以致把香港市民依法举行的游行示威也当做人祸来灭火了。
2、是真正民主制的赛跑
台湾回归中国决非民主制的终结,只会是真正民主制竞赛的开始。相信本书只要能够在中国大地问世传播,就足以使中国人民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如同在茫茫大海中苦苦游了几十年后终于找到了共产主义真理的彼岸,并带领人民义无反顾的奋力前进。故,台湾人民务必发挥身为岛民的两大优势——善于游泳,而且,人数少,好掉头,关键是要摆正方向,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抢先登上全民主共产制的彼岸。
(1)、正因为台湾悲情论,才应化悲情为力量,力争成为世界先进、人类标杆,让环绕台湾岛的波涛都化作全球人民追捧的掌声与正义共鸣。
(2)、正因为台湾已有准直接民主制,才应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台湾2003年就颁布了“公民投票法”,在世界民主制建设中无愧为先进之一,尽管还存在致命性桎梏,但已具备了直接民主制基础,理当更上一层楼,以穷千里目,顺势升华成标准的直接民主制,并由全民公决来实行共产主义经济制度。
(3)、正因为美国等非民主,整体上还不如台湾的准直接民主制,故,无需对美国各方面亦步亦趋,而可独自前进。让美国山姆大叔跟随自己走,并一反常态,请求台湾人充当美国的民主顾问,也解决台湾始终解决不了的就业问题——这可是世界上全人类最伟大光荣的职业,即使已解决就业,即使是那些白领阶层也会趋之若鹜,只是不要耍“特权”:对于当民主宪政的顾问,肯定是我们知识分子内行啊,我们才最应该担任这第一线的辛苦工作吧?瞧瞧,一下就暴露的习惯性的外行话——最能体现民主共产制的是民法,而非宪法(详见本篇专论);若是知识分子又亮出杀手锏:那我们才精通英语啊!听听,就这两下子——中国文字也会成为全人类共同语文了(详见本书最后一篇专论),广大中国平民都可胜任的。如果您还要硬撑:那起码美国人还是不习惯听中文啊。这才立即会得到响应——美国等西方人民都会回答:你也太瞧不起人了,我们西方人民早已在勤学苦练中文啊,听听,我们这不就是说的中文吗?说不定,还比你们台湾人的普通话地道呢——正宗的京剧。如果您仍不服软:嘿,你们还是露陷了,那是叫北京口音。老外会狡辩:我们的意思是,连中国的传统文化艺术我们老外都是一起学的。
(4)、正因为大陆现在还非民主制,也非共产主义,台湾才义不容辞,要充当中华儿女的先锋,也才有争第一名的机会。在民主制与共产主义面前人人最平等、处处最平等:人人、处处都可以争取,人人都愿意并渴望争取,就因为民主制与共产制才使人人、处处最平等——这可能是人类文化史上唯一正确的循环论证。
3、也是人类文化、体育领先的需要
本书虽然论证了世界传统文化主要源于毒树根或服务于毒树,但决非否定一切传统文化,因为历史上人民始终还在努力创造着不受精神污染的纯朴民间文化与真正的精神文明。中华武术就是中国首屈一指的人类文化精华。之所以千百年来经久不衰,越演越烈,正日益成为世界武术第一热门,就在于:
(1)、她把搏击与艺术融合在一起,使之具有表演的艺术享受性,从而使她即使到了全民主共产主义那处处有博爱、奉献、亲情时代,人人都会交手——并非武打交锋,而是如韩国那气冲霄汉、热血沸腾、热泪盈眶的奥运会主题歌“(全人类)手拉手”,仍然会热衷于这刚柔相济,集健身、体操、舞蹈等于一体的中华武术。
(2)、她遵循自然平衡规律,充分吸收大自然中主要动物的功能、特长,使物为人用,这显然比单纯靠机器甚至化学那些破坏自然环境的武器等好得多,具有永久的生命力(详见本书最后一篇关于体育的专论)。
(3)、使人类成为天使。中华武术还超级发挥人类具有意识、意念的特点,而使自己体内运气而意气风发,虽然还无法使人体轻松的产生“轻功”之效,但确实能够练就抵抗千钧之力的硬气功,真正能够气壮如牛。当人人都或多或少锻炼气功,就个个身强体壮,共同气壮山河,甚至无需出手就气死敌人——问题是那时满世界就是没有敌人了,那才真是有气无处出。但不必泄气,人类仍然要充满正气,气功加正气将有助于人类成为天使:正气成就天使的内心,气功可助人类一臂之力,使人类更可能真正借翅飞翔(详见最后一篇专论)。
(4)、她吻合民主制的朴素要义:中华武术的那些创始人——民间祖先们深知,武术之武力始终有限,不可能完全降服他人,而且,靠暴力维持自己的尊严、权利,只能导致以暴制暴,冤冤相报,恶性循环,最后都没有赢家。故,自始至终把武术与文化相结合,不仅增添了众多的文化色彩,如许多武打动作特别是绝招,就常常边打边振振有词:白鹤展翅、鲤鱼打挺、海底捞月、秋风扫落叶等,形象生动,脍炙人口,美轮美奂,甚至让人忍俊不禁,笑弯了腰,哪里还能兵戎相见,要么会乖乖投降——不战而屈人之兵,要么双方“只好”顺势握手言欢,把战场变成渔歌互答、男女对唱或中国相声的欢乐舞台,从而化干戈为玉帛,化敌手为情人——但愿不是同性恋;更加讲究武德,并非是以柔克刚的阴招,而是以德报怨,以德服人,如此服人,才能达到心服口服——关键是手脚服。这决非西方拳击界等误以为的“东亚病夫”的胆怯,因为,胸怀武德的一方常常直面杀气腾腾的对手的屠刀利器,而敢于赤手空拳——并且是反手背后,以自己的正气大义直击对手的软肋——再凶险的对手敌人,也会化敌为友的,何况,人类本是一家人,都有手足之情,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之古诗、故事、哲理人人能自然领悟。只可惜历代中国统治阶级都只是滥用中华武术之武,而忽视或压抑着其文,不仅使自己、国人没能文武双全,也无法使这一国术、精华发扬光大,并升华成为全人类共同文化。而那些民间大师们又限于无超越武术的舞台,可以施展这吻合民主的朴素真谛,使武术成为民主制的有力推手。实在是令人扼腕叹息。
(5)、除了中华武术这一人类瑰宝外,当代中华儿女在体育方面至少还基本保持游泳、跳水的壮举,如果说自助飞翔是人类成为天使的最高梦想,那么,在水中遨游就是人类成为天使的最低梦想(详见本书最后一篇体育的专论)——水里比陆地还低,实行毛泽东的豪言壮语: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台湾儿女贵为岛民,才近水楼台先得月,理当化被水包围的局限为优势,充分利用面对世界最大海洋——太平洋的地利“特权”,当难改变天时不佳(台风等恶劣天气),尽可以利用地利——应该是水利之便,畅游海洋,无愧为太平洋的使命,使天下充满太平。笔者当然知道,太平洋无边无际,烟波浩渺,台湾以东连海岛都缺乏,当然难以直接向东畅游,故,回头(才)是岸——理当先游归西方这仅一峡之隔、近如咫尺的大陆,也算是以退为进吧——如果中国大陆已先行一步实现了全民主共产制,那么,台湾回归就是进步;如果台湾抢了先机,那么,台湾儿女也理当身先士卒,引导大陆人民共同实现全民主共产制基础上的统一。那时,会聚着世界最大的十几亿浩浩荡荡的大军再畅游海洋,才能乘风破浪,波及四海。当您们遨游到他国彼岸时,可能会发现美国等他国人民早已严阵以待。当您们还在水中犹豫迟疑时,迎来的并非第三次世界大战的枪炮声,而是岸上人们如同唱经一般唱响了新的国际歌——(歌词详见本书附则二)